“两保”机构完成整合
山亭医保不再分城乡
2014年04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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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4月1日讯(通讯员 贾方团 葛琼 记者 赵艳虹) 为加快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整合工作,枣庄出台实施方案,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建立统筹城乡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山亭区“两保”已完成整合。
  山亭区卫生局工作人员介绍,在3月15日山亭区政府召开机构划转交接仪式后,区卫生局所属的新农合办公室正式划入区人社局下属的医疗保险事业处管理,这标志着该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源整合迈出实质性步伐,在全市率先落实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关于“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由一个部门承担”的指示精神。
  目前已圆满完成机构、编制、人员,资产、基金和文档、信息数据等的移交工作,区、镇街新农合办事机构全部完成搬迁整合。为了方便群众办理报销业务,该区实行整合过渡期制度,过渡期至2014年12月31日结束,在此时间段内,新农合医疗待遇按原政策规定执行。8月底前,山亭区将制定出台全区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参保范围和项目、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经办流程、信息管理“六统一”,确保自2014年9月1日起按统一政策组织居民参保。2015年1月1日起按新政策兑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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