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
个体出租剩137辆不能转让继承
2014年04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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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主城区目前共有8043辆出租车,据2013年出租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数据,济南出租车个体服务站下个体经营的出租车有137辆,司机每个月只需要向个体服务站缴纳几十元钱的管理费用。
  1998年以前,出租车个体经营在济南还很普遍,出租车的产权和经营权均归个人所有。司机买车后办理个体营运执照,就可以从事出租服务。在这种经营模式下,最大好处是司机们赚得多。
  相比之下,目前更为普遍的是“承包型公司化模式”,司机们赚钱要相对更为辛苦。济南市某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刘先生介绍,承包制模式下,司机需要先向公司交4万元的押金。“合同到期,也就是6年后会返还押金。”刘先生介绍,此外,司机还需要根据车型不同,每月向公司缴纳3000元到4000元不等的管理费,也就是俗称的“份子钱”。
  但司机需要接受严格的考核和监督,每个公司的明星车队或红旗车队要不定期参与公益活动。对司机来说,个体模式更为诱人。的哥高师傅直言不讳:“恨不得自己买个车跑个体。”
  现在在济南想跑个体出租已经不可能了,现存的个体出租车也只会越来越少,直至消失。
  济南市客管中心工作人员王玲告诉记者,个体出租说起来算是济南的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从1999年起,济南市出租车行业进入了一个严格规范的时期。从业十几年的刘先生称,当时拥有50辆出租车以下的小出租车公司纷纷合并,与此同时,个体经营这种模式也渐渐退出市场。
  “个体出租车手续不转让、不继承、不买卖。”刘先生介绍,换句话说,如果司机到了60岁或因为其他原因干不动了,这辆车也就此终止了个人经营的状态,因此,个体出租车名额将渐渐消失。而主管部门之所以实行承包模式,是因个体出租车在没有公司监管情况下出现大量投诉、安全问题。     本报见习记者 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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