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就能卖光的理财产品,募集期为何拖到8天?
银行“小算计”,收益缩水四分之一
2014年04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4月份各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中,预期收益率超过6%的虽然不多,但募集期都长达七八天。即便一两小时被“秒杀”的产品,募集期也要拖个七八天。银行理财产品的募集期和清算期里,究竟隐含哪些不为人知的门道?
  本报记者 张頔       

  济南市民严先生最近收到一家股份制银行发来的理财短信,4月1日到8日,该行将发售一款预期收益率6%、投资期限33天的理财产品。看到募集期有8天,严先生没有急着申购,3日中午才抽空去了银行。
  “这款理财产品已达到销售额度了。”银行客户经理说,4月1日早上就有不少老客户来排队,差不多一上午就卖光了,“6%的收益还是很可观的,所以额度不是很大。”
  既然这款产品这么抢手,为何要把募集期拉长到8天呢?记者了解到,这是因为将理财产品的资金占用时间拉长后,既可以在表面上维持高收益率,又可降低资金成本。
  以上述理财产品为例,募集期为8天,此期间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产品计算投资收益起始日为4月9日,到期日为5月13日。到期日之后的1-3个工作日为清算期,清算结束后本金与收益才会返回投资者账户,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另外,不是所有的投资者在资金到账后,都马上转入定期存款或者购买其他理财产品,一般资金都会闲置些时日。
  目前,记者了解到,1-3个月期限的产品发行量一直呈现上升态势。据统计,2013年国内发行的理财产品中,1-3个月期限的产品占比为59.61%。所以投资者在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时,在关注收益率的同时,也别忘了注意募集期的时限。
  银行之所以要把募集期设定得比较长,又尽量把清算期靠近节假日,是因为预期收益率超过6%的短期理财产品已基本无利可图,管理不好还可能赔钱。对于银行来说,销售管理费等往往仅有0.2%—0.5%,留给银行的超额业绩管理费的空间很小,而这部分收入恰恰才是银行理财产品手续费收入中的“大头”。
  理财产品可以通过上述合理设计拉长资金占用时间,既可凭借表面上的高收益率保持银行产品竞争力,又可以隐性降低资金成本。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