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实施一个月新增企业320家
2014年04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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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3日讯(见习记者 任丽媛 通讯员 孙锡刚 闫玉梅) 自今年3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一个月以来,随着登记制度改革的进行,高新区一大批中小微企业适时而生,新设立企业320家,比去年同期增长92.2%,创业主体急剧增加,推动高新区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据济南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统计,截至3月28日,已核准名称591家,网上预审通过795家,已新设立企业320家,受理新设立企业注册资本20.7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92.2%和337%。其中,科技型企业新设59家,占新设立量的18.4%;比去年同期增长555%。
  在《新公司法》中,不少规定都有利于创业者办公司。据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工商注册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意味着公司注册门槛和创业成本最大限度地降低,激发了人们的创业热情;实缴登记改认缴,提高了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激发了社会创业活力,消除了现有注册资本弊端;此外,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进一步释放住所资源,也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兴业态发展要求;而实施年度报告制度,突出公示服务功能,使社会公众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可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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