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司机却开着挪用号牌大货车
2014年04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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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3日讯 近日,崔寨镇一驾驶员因使用他人号牌、驾驶车辆与准驾驶车型不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被记12分,该驾驶员将不得不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
  3月28日下午,回河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220国道例行巡逻过程中,查获一辆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大货车,经民警调查及网上查询得知,该车驾驶员周某柱,准驾车型C1,系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规定,民警扣留该机动车,收缴其挪用的机动车号牌,并对驾驶员周某柱处以罚款4000元并处驾驶证记24分的处罚。         (李新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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