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上调
离休干部护理费
2014年04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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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4月3日讯(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刘晓彤) 济宁市各历史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再次上调。三类离休干部在原发放护理费的基础上分别增加了1000元、800元和400元。新调整的离休干部护理费从2014年1月起执行,1至3月份新增加的护理费将随4月份养老金一起发放。 
  调整后的护理费发放标准具体为,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调每人每月30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每人每月21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每人每月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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