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8个产品纳入地理标志保护范围
2014年04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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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3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莫言) 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截止到2013年12月,烟台苹果、龙口粉丝、烟台葡萄酒、烟台大樱桃、烟台海参、烟台鲍鱼、莱阳梨、莱州梭子蟹8个产品被纳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有148家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获得保护的产品数量和使用专用标志企业数量位居全省首位。莱州月季、烟台绿茶计划将在今后列入申报计划,开始申报程序。
  目前,全市有12家葡萄酒企业、99家龙口粉丝企业和25家苹果企业、9家烟台海参、1家烟台鲍鱼、2家大樱桃生产企业获得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资格,每年使用专用标志300余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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