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职工食堂整改
2014年04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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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3日讯(记者 王乐伟) 近日,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县经济开发区的企业职工食堂进行了专项检查,责令18家职工食堂整改。
  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于目前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职工食堂,提供现场办公服务,将受理需要的相关文字材料通知书和食堂软硬件标准送到企业手中,并提前介入,现场根据其食堂硬件条件提出最佳整改建议。目前,共检查企业职工食堂55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职工食堂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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