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表改造完成九成阶梯水价方案初定
2014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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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7日讯(记者 蒋龙龙 见习记者 王皇 实习生 宗文弢 陈淑毓) 7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公用局获悉,备受关注的阶梯水价初步实施方案已经被制定,正在报济南市政府审批,并将举行听证会。
  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按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两部门还要求2015年底前,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据济南市政公用局供水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户一表改造是实施阶梯水价的先行条件,“济南的户表改造已经完成9成,符合实施阶梯水价的条件。”相关部门曾于去年底委托调查队对济南的基本水量摸底调查,不过基本水量还没最终确定。“目前实施阶梯水价的初步方案已经制定,正在送济南市政府审批。审批后将举行听证会。”该负责人介绍,济南实施阶梯水价后,不会降低绝大部分市民的基本生活标准,并促进市民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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