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挠执行公务的按严重程度惩处
2014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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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了解到,自从开展整治露天烧烤以来,这是首次对阻挠执法者进行行政拘留。
  济宁市公安局负责对阻碍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月31日以来,济宁开启了露天烧烤集中整治行动,每天下午5点至11点,济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公安局、工商局集中力量,对城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市民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进行集中整治。经过耐心细致的劝导,烧烤经营户开始主动转变经营思路,按照”烧烤进院、烤炉进店、油烟进管“的要求进行改造。在执法过程中,也曾出现经营户暴利抵抗执法行为。
  本报记者 贾凌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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