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一小区现在仍“坚持”供暖
去年供暖晚了一个多月,物业不退钱,“补日子”
2014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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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单元门口贴出紧急通知称取暖水中含有致癌物。 本报记者 赵松刚 摄
     本报4月7日讯(记者 赵松刚)原本3月15日就已经停止的供暖季,昌乐县的超英公馆小区却仍在供暖。7日,记者得知,去年该小区因入住率等问题延迟月余才供上暖,一些业主因此提出退款要求,而物业则按照合同的规定,继续为小区业主供暖。
  昌乐县超英公馆小区的业主孙女士介绍,小区过去一直是烧煤炭供暖,2013年冬天,小区内首次使用燃气供暖,但是进入供暖季后,却一直没有供暖。物业的解释是,因为小区的入住率没有达到70%的供暖标准,另外一些业主拒绝交供暖费,因此无法供暖。“以前就没有这样的问题,这一改反而无法供暖了。”孙女士说,她认为这仅仅是不能供暖的托辞。随后,经过业主和物业多次协商,小区终于供上了暖气,但是比规定的时间已经晚了40天左右。
  3月15日是规定的停暖时间,孙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已经进入春暖花开的季节,室外的温度已经达到20℃左右,“晚上的暖气片还是热的,让人热得睡不着。”在超英公馆小区的业主很纳闷,该供的时候延期,现在又一个劲儿地供着暖不肯停。
  7日,记者来到昌乐县超英公馆小区,有住户告诉记者,去年交纳供暖费时,小区物业按照当地的规定每平方22元的价格收取供暖费,“但是我们晚供了一个多月,这部分钱应该退还给我们。”业主称,他们也将此意见反映到物业,但是物业却表示将继续履行供暖3个月的合同规定,不退还费用。
  小区的一名住户称,现在小区虽然还在供暖,但是并不是全天24小时供暖,只有在早晚期间供暖。记者得知,超英公馆小区不是由供热公司统一供暖,而是小区独立供暖。对物业的做法,一些业主称,如今的供暖已经失去了意义,物业是以此作为不退钱的理由。
  超英公馆物业的一名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3月15日以后就可以停止供暖了,但是,当时的天气还有一些冷,而且物业和业主签订的供暖合同的规定里是供暖3个月,一些业主要求退钱,也有业主要求继续供暖。最终,物业决定继续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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