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认为药店修改售药记录
药店:系统是统一的,“进存销”都没法改
2014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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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7日讯(记者 王琳 赵磊)3月20日本报报道了《67岁老人服药后过敏摔倒家中》,67岁老太太吃了阿莫西林药品后出现过敏反应住进医院,其儿子认为维康莱大药房西上虞店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向母亲出售了该药品才导致老人过敏。然而,药店方表态,老人所吃的阿莫西林药并非购于此处。稿件报道后,老太太的家属对药店的说法十分不赞同,双方的矛盾从“赔偿”问题转变为“究竟是谁的责任”。
  “我母亲是1月24晕倒住院的,我25日给维康莱药店打电话通知他们这件事,26日总公司一个姓吴的经理就送了3000元押金。”老太太的儿子周先生向记者介绍,之后维康莱大药房西上虞店的两名工作人员来到医院结清了3000多元的医药费以及900元的门诊费,因为母亲需要照顾,他们又花钱雇了陪护人员,总共是4420元。“如果药不是他们卖的,那为什么会在第一时间赔了这么多费用。”周先生说,母亲出院后,他又找药店谈后续精神赔偿和陪护费的问题,不料对方突然话锋一转,不承认药是他们卖的,这让自己十分气愤,“本来只是谈如何赔偿,没想到现在竟然转变成了追究到底是谁的责任”。
  为了证明药店确实负有责任,他找到了母亲1月17日从药店买药的票据,不过只有刷卡的POS单票据,显示消费总金额是108.4元,详细的购物清单找不到了。“药店方面倒是调出了我母亲当天买药的清单,和我们实际买到的东西根本不一样,只是总价格一样罢了。”周先生认为,药店有能力修改售药记录,所以希望对方能调出当天的监控,这样能一目了然地看清当天究竟买的什么药,但是药店一方表示时间太久监控已经没了。
  4月7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维康莱大药房西上虞店,一位姓艾的工作人员解释,药后过敏的老太太以前经常来店里买药,所以接到她儿子的电话后便马上赶到了医院。他们去的时候并没有核实真实情况,就先行支付了医药费和陪护费。但是老太太出院后,他们需要向总公司打报告解释前因后果,在查阅她买的药品时,发现1月17日这天她买的药品里根本没有阿莫西林。“药店里的系统都是统一的,我们根本没有权限修改。”工作人员说,即使特殊情况需要退换货,也是销单后面跟着一个退单,不可能直接代替或者取消原始销单。
  “我们本来想过要追回这笔医疗费和陪护费,但是考虑到老太太经济不宽裕,身体又病了,就想着算了,没想到他的家属会凭此认定就是我们的责任。”维康莱总公司一位吴姓经理表态,药店电脑上的“进存销”记录都是无法修改的,如果她的家属仍有质疑,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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