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检察院
聘翻译人员替聋哑人“发声”
2014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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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7日,山东省高唐县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聘任翻译人员参与刑事诉讼的暂行规定》,从县民宗局、特殊教育学校聘任五名职工和教师担任翻译人员根据案情需要参与刑事诉讼,并为他们颁发了聘书。该院还将对聘任的翻译人员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熟悉办案程序,牢记权利义务和纪律要求,特别是要求履行保密协议,不得妨碍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活动等。
  (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杨兆峰 闫爽 王娇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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