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廉政账户
规范干部行为
2014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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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7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耿洪磊) 近日,记者从乐陵市纪委监察局了解到,乐陵在建设银行乐陵市支行正式开通了“乐陵廉政账户”,规范干部从政行为。
  据悉,“乐陵廉政账户”的设立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有关人员及其家属收受的不符合党纪政纪条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的现金、银行卡、存折、存单、支票等,如果无法退回或不方便退回时,可存入“乐陵廉政账户”。凡存入“乐陵廉政账户”的款项,视为已上交,不作为违纪资金处理。 
  “乐陵廉政账户”由乐陵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管,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实行每月对账制,并在每年年底将账户内资金全部上缴国库。
  廉政账户的设立为党员干部自我挽救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被动受贿”问题,有效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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