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收购合并管理办法》
6月1日正式施行
2014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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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将可合并成为一家保险公司。近日,保监会网站正式公布《保险公司收购合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允许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并购,进一步鼓励境内外各类优质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投资保险业,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标志着健全保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悉,该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将收购界定为“收购人一次或累计取得保险公司三分之一以上(不含三分之一)股权,且成为该保险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行为;或者收购人一次或累计取得保险公司股权虽不足三分之一,但成为该保险公司第一大股东,且对保险公司实现控制的行为”。据悉,《办法》主要规范境内保险公司的并购行为,不包括保险公司对非保险公司的股权投资,也不包括保险公司对境外保险机构的股权投资,但《办法》同时适用于中资保险公司和外资保险公司。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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