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发商业短信扰民 一商场道歉整改
2014年04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4月7日讯(记者 李孟霏 通讯员 张立新 王晓艳) 荣成市民王先生在某商场办了一张会员卡后,频频收到商场的商业短信。不堪其扰的王先生投诉至荣成市工商局,商家最终道歉,并承诺不再发送此类短信。 
  3月中旬,市民王先生在荣成某商场买了一台冰箱,并按照商场工作人员的要求留下了姓名、住址、手机号等个人信息。此后,他的手机频频收到该商场发来的商业促销短信,影响了他的日常生活,“多的时候,每天接到三、四条,太烦人了!”无奈之下,王先生投诉至荣成市工商局。 
  新《消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这家商场未经王先生同意而向其发送商业广告短信,已构成违法。荣成市工商局向商家下达整改通知书,商场负责人向王先生道歉,并承诺不再向王先生及其他消费者发送商业信息。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