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响“西牟香椿”品牌,合作是关键
2014年04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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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旭松

  作为全国三大香椿之一,西牟特有的土地造就了独一无二的西牟香椿,因为品质好受欢迎,一些人不禁打起了主意,拿着外地香椿冒充西牟香椿售卖。如何保护特色农产品,显得很棘手,但保护的步伐走得也很沉重。(今日本报C03、04版报道)
  对于像西牟香椿这类的地方特色农产品,为了更好地保护,一般来说,相关部门会申请地理标志证明。这样做既能够得到法律保护打击假冒产品,也能够更好地把品牌做大做强。原本水到渠成的流程结果因为西牟香椿这个品牌已经被注册,出现了节外生枝的状况。
  实际上,申请注册的肖家魁并不是恶意注册,作为西牟村村民,他很具有商业头脑,并且注册之后,也一直在使用这个品牌宣传西牟香椿,希望村里的香椿也能像“马家沟芹菜”这样有名气。如何利用好这个品牌,是品牌持有者、西牟居委会、工商部门共同面临的问题。肖家魁也意识到单靠自己的力量毕竟有限,可见合作共赢是把西牟香椿品牌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
  长期以来,许多优质农产品一直做不大,总是徘徊在自然经济的状态中,问题出在没有规模,高度分散,做出来的所谓的品牌体量太小,影响力也就太小。因此规模与集中,是做农产品品牌的前提。以西牟香椿为例,如果按照分散种植的现状,很难将村民凝聚起来,村民、居委会等等各方面都要考虑自己的利益,难以从根本上把五个手指攥成一个拳头。
  能够像肖家魁这样意识到品牌重要性的村民还是相对较少,使得上天馈赠的特色农产品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农业品牌在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增强生产者或合作组织的品牌保护意识,防止出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现象。
  烟台苹果莱阳梨已经为西牟香椿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西牟香椿这个注册商标虽然在个人手里,但并没有落入他人手中,寻找共赢点合作,将更好地保护这一特色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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