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乘“路霸”去盗窃分工协作均被捉
2014年04月0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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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4月8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杨金坤) 吴某、乔某某两人驾乘蓝色“路霸”125型摩托车,分工协作,多次盗窃电动车、摩托车。近日,经临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分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十一个月。
“90后”吴某、乔某某为临清居民,吴某2009年2月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该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千元,乔某某2009年10月因盗窃被聊城市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一年。但两人均不思悔改,结成盗窃团伙,分工协作,多次盗窃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车等。
吴某、乔某某盗窃方式均为乔某某驾乘自己的蓝色“路霸”125型摩托车,吴某坐在车上,发现盗窃目标,两人停车破坏锁具,然后吴某驾驶盗窃的车辆,乔某某仍驾乘自己的蓝色“路霸”125型摩托车,象飞贼一样,一溜烟飞驰而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乔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故判处以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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