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还能“打分”
2014年04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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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4月8日讯(记者 侯峰 通讯员 陈树元) 近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的实施方案》,其中规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以要求自行旁听一审、二审、再审等案件,旁听时填写评议表,评议表打分将影响法官年度考核。
  方案明确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范围,代表、委员可以自行要求旁听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一审、二审或再审各类案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以及有较大影响的新类型案件和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可以主动邀请旁听。但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不能以代表、委员身份旁听庭审。
  在旁听时,代表、委员还会收到评议表,将重点对庭审程序、庭审规范、驾驭庭审、司法礼仪等内容进行监督评议,并将结果纳入法官年度绩效考核。庭审结束后,及时征询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逐项反馈落实情况,确保审判的公开、公平、公正。
  此外,泰安中院还将建立旁听快速通道,凭人大代表证、政协委员证要求旁听,无特殊情况,免予安全检查。庭审前,提前将案件情况、当事人争议焦点、合议庭组成人员等信息告知旁听代表、委员,以供了解案情,提高旁听效果。案件审结后,及时将裁判文书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院将建立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办公室,负责邀请登记、组织协调、掌握信息、反馈情况等工作。每月月底前将下月可供旁听案件信息定期通报给人大、政协,并在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及时公开,为代表、委员旁听庭审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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