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诚信体系实施“红黑名单”
2014年04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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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诚信体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意识,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推进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税收、用地审批等挂钩,发挥其他领域对食品安全失信行为的惩戒作用。探索建立企业责任首负制、强制保险、民事赔偿、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儿童食品、白酒、保健食品行业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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