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灭火器回收存监管空白
有些灭火器流向废品回收机构,成隐形炸弹
2014年04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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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消防器材专营店摆放着多种灭火器。  本报记者 姜文洁 摄
   本报记者 樊伟宏 见习记者 陈姿彦 
  7日,高青县一村民因使用收废品时收来的过期灭火器被炸伤。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对过期、报废的灭火器的回收监管上还存在空白。
过期灭火器极可能引发爆炸
  8日,记者走访了中心城区几家正规消防器材销售店,商家们都表示,过期灭火器虽过期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据淄博消防安全工程公司总经理张吉周介绍,过期、报废灭火器使用不当,极有可能引发爆炸。“其中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筒体锈蚀严重,已承受不了筒内气体压力的积压;二是筒体内干粉出现了结块,堵塞了管道,气体排不出,如果操作不当,也容易引起爆炸。”
  淄博一家消防器材公司经理陈忠海也表示:“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期限一般是8年或10年,但是具体使用年限会根据储存环境发生变化,我们的原则是新买的灭火器每3年最好检查维修一次,之后尽量每年检查一次。有的灭火器虽然过期、报废了,但也存在危险性。”
  据市公安消防支队火调技术科副科长陶光星介绍,一旦有压力的灭火器放置、处理不当,或者环境发生变化,就好比一颗隐形炸弹,随时可能发生爆炸,灭火器一定经过合法回收单位的卸压、打眼、切割等操作后才能确保安全。相关规定要求,灭火器处于过期、报废阶段,一定要去有正规消防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报废。

走正规报废途径的小用户不多
  记者调查发现,虽然过期、报废灭火器存在安全隐患,但仍有用户在处理灭火器时,没有找正规维修报废机构处理,便私自卖给了废品回收机构。
  市公安消防支队火调技术科副科长陶光星告诉记者:“消防人员每年都会对各行各业的灭火设施进行检查,对其中过期、报废的器材要求限期整改,但是过期的灭火器如何处置,我们就无法去进行监管了。”
  淄博一家消防器材公司经理陈忠海告诉记者,自己店里回收灭火器时,就按废铁价格回收,但除了一些有安全意识的大企业、商场等,主动来这里维修或报废灭火器的小用户仍然不多。“8公斤回收价才12元钱,小用户需要报废的灭火器数量不多,因为运费等问题,他们也不愿意送来。”
  淄博消防安全工程公司总经理张吉周对此也表示,“以维修为例,都是需要专业操作的,先将干粉用专业器材抽空,再加入新粉,充气后静放至少七天,气压稳定后才能投放使用,所以我们的维修费用肯定会较高,对8公斤的干粉灭火器维修,每次在60元左右,现在买个新的也贵不了多少。”
  一经营小吃店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反正也没人盯着去看有没有报废,不如直接去废品站卖掉来的方便。

灭火器报废有年限规定
  灭火器从使用到报废是有年限规定的。一般来讲,从出厂日期算起,消防灭火器达到年限后必须报废,其中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手提式干粉灭火器8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0年,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有关试验表明,在空旷的环境下,爆炸的灭火器会使其周边5米之内的人员有生命危险。

放置应避开高温、潮湿
  灭火器应放置在通风、干燥、阴凉并取用方便的地方,应避免高温、潮湿和有严重腐蚀的场所,以免灭火器在使用期内腐蚀严重,在检查或使用时发生意外。
  在使用灭火器的过程中,灭火器要与身体保持一定距离并平行,器头和瓶底部两端不得对着人体。若发现灭火器不喷药剂、变形或在地上跳动,都是爆炸的征兆,人员要立即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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