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放水”允许未成年人上网
民警及时查出并处罚200元
2014年04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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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对在网吧上网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   本报记者 梁越 摄
     本报4月10日讯(记者 梁越 通讯员 石晓峰 程晓倩)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网吧管理力度,有效净化网吧环境,4月8日晚,济阳县城区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辖区内10家网吧进行了突击检查,并现场处罚1家网吧。
  8日晚8时许,记者跟随民警一同检查。民警对网吧实名制登记、视频管理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未成年人上网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 
  8时30分,在济阳县商业北街蓝贵族网吧检查时,民警高华、程晓倩发现27号电脑明明有一个小伙子在上网,网管却没有对其登记。“在核查小伙子的身份证时,我们发现他是未成年人。”民警高华说。
  经了解,小伙子姓王,1996年11月生人,现在上高三。因明天哥哥结婚,请假几天并未在学校学习。“他还与网吧老板娘认识。”高华说,老板娘在得知其属于未成年人情况下仍然允许其上网。
  随后,民警对小伙子进行开导教育,“马上就要高考了,人生重要的转折点不能沉迷网络,好好学习,争取考上好大学。”通过民警一番语重心长的教育,小伙子知道自己做了错事,并向民警保证今后好好上学。
  对于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违法行为,民警对老板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当场给予网吧业主白某警告并处罚款200元。
  据了解,本次检查网吧共计10家,警告2家网吧,发现整改安全隐患3处,当场处罚1家。同时民警还向业户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各网吧的安全经营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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