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城区评选中小学“十佳校长”
2014年04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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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0日讯(记者 程凌润 见习记者 程爽) 记者从莱城区教育局获悉,莱城区面向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任职3年以上的正职校长评选第六届中小学“十佳校长”。
  据介绍,莱城区政府于4月1日印发了《关于评选区级第六届、推荐市级第七届“十佳校长”的通知》,决定在莱城区开展第六届中小学“十佳校长”评选活动,同时推荐莱芜市第七届中小学“十佳校长”候选人。
  “十佳校长”须是莱城区中小学校任职3年以上的正职校长,并满足德才兼备、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自觉性,以及依法治校、办学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的示范性等要求。
  近两年内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近两年内师生中出现违法犯罪案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率、巩固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在师德建设、组织考试、招生秩序、教育收费等方面,违法违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等学校均不得参与“十佳校长”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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