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托运过程中莫名丢失
经记者多方协调,物流公司赔偿300元
2014年04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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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0日讯(记者 于晓敏 见习记者 张慧 杨炜) 近日,莱芜某车饰店店主杨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6380110反映,她通过物流公司从临沂进了一批汽车用品,由于签收时没有仔细验货,直到回家后她才发现少了一件货物,八天后杨女士找物流公司要说法,因时间较长、证据不足,物流公司拒绝赔付。最终,经记者多方协调,物流公司赔付了杨女士的一半货款。
  3月9日,杨女士从临沂批发了近万元的汽车用品,这些货物被打包成了9件包裹,物流单上约定货到付款。3月10日,货物运抵莱芜,杨女士与丈夫到安安物流取货。杨女士说:“那天我们很忙,收的货物又太多,没时间挨个拆开验货,数了数是9件货,和物流公司给的付款单能对起来,我们就交钱走了。”然而3月10日晚,杨女士打开包裹验货时发现少了一套价值587元的脚垫。“当时我没在意,以为是临沂批发商那边漏发了。”杨女士说。3月17日,杨女士特意赶到临沂批发商那里查记录,记录显示那套脚垫已经发货了,就装在一个黄色的尼龙袋里。杨女士认为可能是物流公司把货物弄丢了,3月18日,她来到安安物流寻找丢失的货物,由于已经过去了八天,货物最终没有找到。杨女士与安安物流的工作人员共同查看了当时的监控录像,但是由于录像显示不清楚,卸货时黄色的尼龙袋有很多,无法确定那套脚垫是否在这些货物中。于是,安安物流拒绝了杨女士的赔偿要求。
  一共9件货物,为什么在丢了1件货物的情况下,签收货物时数量却还是9件呢?杨女士推测:当时有一套雨挡和手扶箱一个原本应该是用胶带捆绑在一起的同一件货,但是收货时她发现这两件货物的包装袋上的胶带有明显被割裂的痕迹,应该是被人为割开的。“估计他们也是好心,因为这个雨挡是长条形的,手扶箱是方形的,这两个绑在一起,在运输过程中雨挡很容易被压断,所以他们给分成两个包裹了。”
  记者随后采访了安安物流,物流方面称杨女士也调取了当时的监控录像,并没有发现物流公司工作人员操作的问题,也没有发现丢失的货物。由于杨女士当时没有及时进行核对,时间较长,损失不应该由他们承担,但他们也积极配合进行查找了,只是最终没有找到。这种情况,物流公司也很为难。另外,杨女士并没有购买物流险,无法通过保险索赔。
  经过记者多次调解,安安物流的负责人最终答应赔偿杨女士一半的经济损失。目前,杨女士已经到物流公司领回了赔偿金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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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应现场验货
  莱芜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刘永顺告诉记者:“杨女士与安安物流各自都有一定的责任。作为消费者应该在签收现场及时查看收件,要根据单据进行一一核对,及时与物流公司进行沟通,发生此类事情,有可能是没有收到,也有可能是已经领走,难以取证。在签收时,物流公司也有责任认真地核对每一件的明细,防止顾客遗漏物品。” 
  作为消费者的我们怎样避免商品的损失呢?一位物流人员告诉记者,他每次拿快递时都建议发件人为物品进行保价。如果保价的话,一旦出现物品损坏或丢失,收件人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自己的损失,另外,在填写寄送物品时,应该把名称、简单介绍写在单页上,有助于在快递物品出现意外的情况下,明确责任,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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