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顶账房,说好优惠难兑现
开发商与建材商之间复杂结算让购房人等得心焦
2014年04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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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烟台4月13日讯(记者 于飞) 去年11月份,市民李女士在芝罘区华乐家园买了套房子,这是一套顶账房,因此价格比较便宜。然而,当李女士把所有手续都办好后,卖方却没有按照之前的承诺兑现优惠。
  李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在网上看到的卖房信息,便与中介联系,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房子是一套顶账房。建材商为开发商提供建材,房子盖起来后,开发商没有结款而是把房子顶给了建材商,而建材商为了尽快变现,所以房价比较低。李女士觉得建材商与开发商之间的这种协议是很常见的。
  因为华乐家园的房子还没有交房,李女士虽然是从建材商那里买房子,但是所有手续还是要与开发商签订。“这些都是中介公司的人跟我说的,我觉得没有问题,就按照这个程序走了。”李女士说,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还说,这套房子开发商以51万的价格顶给建材商,建材商为了尽快变现,出售的价格是47万,所以李女士在与开发商办理手续的时候,需要交51万,到款后,开发商会将钱给建材商,然后建材商再把4万的差价返给李女士。为了让李女士安心,建材商写了一张欠条给她。
  李女士说,她按照51万的售价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贷款,去年11月份这些都办好了,可是建材商迟迟没有把这4万元返给她。最近她得知还有两位购房者跟她有相同的遭遇,都是买了顶账房,差价一直没有返还。他们一起找到建材商代表王先生,王先生告诉他们,开发商还没有把房款给他,因此没有钱返差价。 
  随后,记者联系到建材商代表王先生,他告诉记者最近正在跟开发商结算,但是结算的过程比较复杂,需要一段时间,之前对李女士的承诺会尽量兑现。记者从华乐家园售楼处了解到,市民购买顶账房确实是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的,到款后他们会按照流程与建材商结算,但是建材商与购房者之间的约定他们就不清楚了。
买这种优惠房 一定要签协议
  鲁信律师事务所的吕君妮律师建议李女士与建材商、开发商重新拟定一份有效的补充协议,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如果迟迟拿不到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吕君妮提醒市民在购买顶账房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能贪图便宜,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顶账房大多情况下是开发商抵给债权人的,但房屋产权若仍属于开发商,购买顶账房时购房人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应让开发商开出房款收据,避免债权人以未收到房款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本报记者 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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