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想要起诉却无从下手
2014年04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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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3日讯(记者 于明红) 几年前,王女士通过朋友借出去7万元钱,过了约定还款期一年,对方始终没有还款。王女士想要起诉对方,却不知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3日上午,王女士走进大海阳社区,向本报提供法律咨询的义工讲述了自己遇到的难题。
  “我不认识借钱的那个人,她是通过我朋友跟我借的钱。”王大妈说道,因为家里有些钱暂时用不着,而且又有朋友作保证人,她就放心地把钱借出去了。“第一次借了3万元钱,第二次借了4万元钱,都写了欠条。”双方还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里明确写着,如果借款人不能还钱,就由王女士的朋友负责还清7万元钱的本金和利息。
  有借款合同还有朋友做担保,王女士觉得这借出去的钱应该没有问题。可是过了还款日期一年了,王女士不仅没拿到利息,就连7万块钱的本金也没要回来。“对方说做生意赔钱了,我去和朋友要钱,朋友也说没钱还。”王女士现在天天为这事犯愁。“我想走法律程序起诉他们,但是又不知道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本报律师团成员,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修渤告诉张女士,想要起诉借款人需要提供王女士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借款合同、被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户籍情况,如果同时起诉王女士的朋友及借款人,还需要准备三份起诉状。
  咨询完毕后,王女士又嘱托本报义工:“还有不懂的,等你们下次进社区我再来找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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