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发生伤人案,警方发微信“通缉令”
微信粉丝提供线索助破悬案
2014年04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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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磊 本报通讯员 张国利 雪婷
  大约九个月前,青州市云驼风景区内,两伙人酒后发生口角,相互撕打起来。期间,一名男青年被匕首刺中后背,伤及胸膈膜,造成失血性休克构成重伤。嫌疑人随后驾车逃跑。由于线索极少,案子一直在侦破中。
  4月13日,记者获悉,青州市公安局从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连续刊播了《有奖征集线索的通告》,一位微信粉丝提供线索,帮助警方一举破获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五名。
  2013年6月26日晚上11时左右,青州市云驼风景区内的大明衡王城前的广场内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一名年轻人后腰部被匕首刺中,鲜血直流,躺在绿化带里奄奄一息。随后,经法医鉴定,年轻人被匕首刺中后背,伤及胸膈膜,造成失血性休克构成重伤。
  6月27日凌晨2时左右,青州市公安局风景区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并向刑警大队通报了简要案情。据报案人描述,受害人与嫌疑人互相并不认识,当晚饮酒后与之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撕打起来,受害人被人用匕首从后腰部刺中,导致失血性休克。嫌疑人驾驶一辆黑色的新款大众迈腾轿车,事后迅速逃离现场,由于视线很差,车牌号码没有记清。
  刑警大队六中队奉命对这起案件进行侦破,中队办案民警与派出所民警一道兵分两个侦查小组,对案件展开侦破工作。由于案发区域为风景区派出所的管辖区,派出所民警对案发现场的周边环境很熟悉,他们负责对案发现场周边商户和群众的走访调查。刑警中队民警则通过调取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查找嫌疑车辆的运行轨迹。
  由于案发时间为夏季,事发广场晚上很多市民在纳凉休闲,广场经营的摊位也较多,派出所民警经过大量不间断摸排、走访工作,并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假牌、逃逸,常规线索全断
  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的监控录相发现,报案人描述的那辆黑色迈腾车车牌号码为鲁VV93**。然而,车牌号鲁VV93**车辆信息数据库里并没有登记。这个号码是一个还没有使用过的新号牌,也就是说,这辆黑色的迈腾轿车悬挂鲁VV93**号牌是假牌。
  “直接的破获线索没有了,还有间接的线索可以利用。当时我们想,如果通过对嫌疑车辆信息进行比对和排查,一样可以顺线追踪,揪出元凶。”办案民警对记者说。
  但是,办案民警通过调取全市城区的各监控探头发现,案发当晚,这辆车驶离案发现场后就“消失”了。“很有可能是嫌疑人在离开案发现场后,立即把车牌给卸下来了,所以在数据库里没有这车辆号码为鲁VV93**的车辆。”民警说,但案发前的车辆运行轨迹是存储在系统里的,应该可以找得到。经过查询,发现这辆车经常通过城区的一个路口,随后,民警到该路口了解周围商铺的经营业户,走访附近群众,圴称并不认识这辆车以及驾驶该车的车主。
  通过车辆轨迹找不到嫌疑车辆,民警准备通过排查这辆新款迈腾车的售出公司,如果该车在潍坊境内某一个汽车销售公司售出时有过登记,是可以找到车主的相关信息的。随后,民警赶往潍坊市,逐一排查了销售涉案车型的汽车销售公司,可结果依然一无所获。可能的几条侦破思维被一一否定,民警只好在日常工作中继续收集与车辆相关的信息。
微信发“通缉令”,粉丝提供线索
  案件的侦破一时陷入僵局,只要案件一天不侦破,就无法面对案件受害人一次次对案件的问询。同时,案件的进展情况也反应到了分管刑警大队的青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庆涛那里,他想到了刚刚成立不久的青州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中心,想借助媒体和群众的力量收集破案线索。
  警察公共关系中心民警了解了相关案情后,决定从传统和新兴媒体入手,借助民力,发动群众提供破案线索。随即,当地电视台、报纸以及青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连续刊播了《有奖征集线索的通告》。《有奖征集线索的通告》发布不久,提供线索的电话便陆续打到了留有联系电话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杜志勇的手机上。经过一一验证提取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据一名关注青州公安微信公众平台的粉丝称,自己曾经在一个工地见过通告里的嫌疑人,他家住青州黄楼街道办事处某村。
  民警迅速组织警力赶往黄楼某村进行布控,经过一个星期的布控,终于在3月26日,将监控视频中出现的那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过进一步审查,民警查明:抓获的这名嫌疑人姓马,今年31岁,青州市黄楼街道办事处某村人。事发当晚他与其他6名嫌疑人在大明衡王城前广场,酒后与正在同在广场纳凉的三名受害人因口角发生了争执,继而引发了群殴。互相撕扯中,其中一名嫌疑人用匕首刺进了受害人的后腰部,伤及胸膈膜,致其当场失血性休克,后被同行的两人紧急送往医院,因救治及时,已脱离生命危险。
  4月13日,记者获悉,经过公安机关进一步的工作,7名犯罪嫌疑人中除马某外,其中4人已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发布的微信。
酒后争执,一人被刺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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