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缴纳10元过路费
酒驾司机用石头砸了收费站
2014年04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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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正在用石头砸收费岗窗户。
     本报4月13日热线消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刘建华 程金忠)10日下午,一男子驾车行径206国道安丘收费站时,不愿缴纳10元过路过桥费欲强行过关,闯关失败后用石头将收费站3号岗亭玻璃和窗户门框砸碎。
  10日下午3时54分许,206国道安丘汶河大桥收费站3号收费岗亭内工作人员正在忙碌着,突然听见“砰”的一声巨响,随后一块石头便夹着收费岗亭破碎的玻璃散落而来,工作人员及时闪躲,石头砸在了岗亭内的电脑键盘和桌子上。工作人员抬头向窗外一看,一名男子正拿着石头继续打砸收费岗亭。见此情形,工作人员马上冲出岗亭,与其他两名同事合力将肇事男子控制住,并拨打110报警。 
  安丘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将肇事男子强制带回派出所。经询问,10日中午,嫌疑人杨某在饭店喝完酒后,驾驶一辆银色尼桑奇俊越野车,由南向北通过206国道安丘收费站3号收费亭时,工作人员让杨某缴纳通行费。杨某不愿交,他认为其车辆挂的是潍坊牌照,不应该交费,所以就下车和收费员理论了一番,后面的交费车辆堵成了一条长龙。理论不成,杨某欲强行闯关,因升降车杆挡住车身担心损坏车辆,只好作罢,最后没有办法杨某将车倒出了收费站。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杨某在将车倒出收费站停在路边一个门市处后,从路边捡了一个红色的手提袋,并且还从地上捡了三四块石头放在手提袋里,提着袋子步行着进了收费站收费车道,由北向南逆行到3号收费岗亭处,从手提袋里拿出一块石头将3号收费岗亭窗户玻璃砸碎了,紧接着又扔了好几块石头将窗户框砸坏。 
  事情发生后,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对肇事者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1mg/100ml,属酒后驾驶。13日,记者从安丘警方获悉,杨某因寻衅滋事被安丘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1000元;因酒后驾驶,被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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