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每天漏失燃气达3万方
市公安局和中油燃气为此专门举办“依法安全用气打击非法盗气”主题宣传活动
2014年04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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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3日讯(记者 王茜茜) 12日,滨州市公安局、滨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举办了“依法安全用气 打击非法盗气”主题宣传活动。据了解,滨州燃气企业每天漏失燃气达3万方,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隐患,市民需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安全用气,严禁非法盗用燃气。
  随着燃气供应用户逐步增多,燃气管网覆盖面越来越广,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刻不容缓。当前,由于人们安全用气意识淡薄,因盗用燃气、破坏燃气设施而引发的事故时有出现,既触犯了法律,又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据了解,用气单位和居民用户私自接管偷气的现象仍然存在。自去年12月开展燃气入户巡检和燃气安全宣传以来,就发现各类盗用燃气用户10余户,这不单是违法行为,更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由于燃气属高危险性的可燃气体,易燃、易爆,使用不当极易酿成重大安全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自2002年9月进行天然气置换以来,滨州市共发展居民用户近10万户,工商用户231户,而滨州企业的供销气差率曾达到8%,企业每天漏失近3万方燃气,也就是说,燃气企业每天就要流失7万多元,相比正常的供销气差率要高一半多。非法盗用燃气行为,不仅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危害了自己和周边燃气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对盗用燃气的,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对破坏、损毁燃气设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3条规定,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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