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有调整
中心城区全天禁行散流物体运输车,大型货车白天禁行,新规自4月25日起实施
2014年04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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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流物体运输车及大货车禁行区域示意图。
     本报4月13日讯(记者 王震 孙丽娟 通讯员 李世成) 为维护威海市区道路交通秩序,交警部门对威海市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重新调整,主要涉及散流物体运输车、大货车。其中,中心城区道路全天禁止散流物体运输车辆通行,白天禁止大型货车通行,新规定自4月25日起实施。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相比此前的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新措施主要调整了中心城区道路概念范围,大货车、散流物体运输车的禁行范围有所扩大,明确划定了正三轮载客摩托车(俗称“小兔子”)的禁行区域。对剧毒化学品运输车、教练车、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的管理措施仍然保留。
  新的交通管理措施施行后,确需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上述车辆,须向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速度行驶。目前,交警部门正在相关路段安装新的交通标牌,预计在本周内安装完毕,请相关司机注意标牌内容,确定选择合理路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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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散流物体”是指在运输过程中易造成洒漏、扬尘污染的物体,包括建筑垃圾、散装建筑材料(建筑沙石、砖瓦、灰浆、渣土)、煤炭(煤渣)、矿石、散装水产品、粪便、泔水等。
  (二)“大型货车”是指号牌为黄底黑字的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和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
  (三)“教练车”是指悬挂教练车号牌的车辆。
  (四)“正三轮摩托车”是指正三轮载客摩托车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五)“市区”是指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中心城区”是指疏港路(不含)以西、201省道(不含)、环山路(不含)以北、环翠路与烟威一级路交叉口以东区域。
  (六)“全天”是指0:00—24:00;“白天”是指7:00—19:00;“交通高峰时段”是指7:00—8:30、16: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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