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部门公布对农业部门的审计结果
农业局三项工程未进行招标
2014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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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5日讯(记者 刘雅菲) 近两千万元的项目,三个工程未按规定实施招投标。这是从农业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中了解到的。
  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2年底,济南市农业局2011年“农高区土地租金、基础设施建设及管护”项目中的“雨水管网疏通清理”,“加装摄像电子设施”等工程和“渔政执法补助”项目未实施,闲置资金209.95万元。
  此外,2012年2月,济南市农业局在编制2012年“农高区土地租金、基础设施建设及管护”项目预算时,未能安排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市农业局未将2012年底各类结余资金91.43万元编入2013年预算。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农业局今后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细化项目预算支出内容,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同时,将全部结余资金编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保证预算编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
  农业部门还未按规定收缴非税收入510816.72元,其中:市农业局240816.72元;市淡水养殖科学研究所270000元。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市农业局和市淡水养殖科学研究所先行补缴了营业税13500元、城建税945元、教育费附加405元、地方教育费附加270元、地方水利基金135元、罚款7222.50元后,余款495561.72元已按规定上缴国库。
  审计还发现,市农业局2009年“生物孵化器”项目计划投资1970万元,其中“10KV配电工程”,“传达室、电动门、消防池”和“办公楼及餐厅修缮”3项工程未按规定实施招投标。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市农业局出台了《济南市农业局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农业项目招投标等行为。今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执行招投标的相关规定,凡达到政府招投标标准的项目,一律按规定实行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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