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单漏写1个字,折腾两天缴罚款
槐荫交警:人手有限无法上门处理,向当事人道歉并达成谅解
2014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4月15日讯(见习记者 王杰 实习生 杨国强) 近日,市民李先生来电反映,交警开的车辆违章罚款单把自己的名字写错,导致自己没能一次性缴纳罚款,来回折腾了两天时间。
  据李先生介绍,4月1日22:30时,自己的大货车下济南西高速时,走了禁行路段去二环西路,结果遇到槐荫区交警大队的执法人员。交警现场以“违章闯禁行”给李先生开具了罚单。
  12日,当李先生去银行缴纳罚款时,柜台工作人员告知其本人姓名与罚单上当事人姓名不符,无法办理罚款。“我名字是李明胜,结果交警开罚单时将名字写成了李明,漏了一个字。”因为漏了这一个字,让李先生多折腾了一趟。
  “我当天就打热线电话咨询该怎么处理,热线那边告诉我打槐荫区交警大队的电话。”李先生说。电话接通后,因为12日、13日是周末,槐荫区交警大队让李先生周一去缴罚款。
  14日,家住盖家沟的李先生一大早便赶公交去槐荫交警大队。“办理时间很快,但路上时间太长了。早上6点半出门,中午12点半回来的。”虽然罚款交上了,但想想浪费了自己两天的时间与交通费,着实让李先生郁闷。
  槐荫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遇到李先生这样的事情,只需在原处罚单上更正姓名,加盖其交警大队的纠正章,就能缴纳罚款。“这样的事情很简单,盖个纠正章就行了。而且在我们一楼便可以立马缴纳罚款。”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因为每天工作量大,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差错,“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工作人员都会向当事人致歉。”但限于人手的原因,槐荫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不具备条件让交警上门联系当事人处理类似案件。“交警每天处理的案件太多了,还有不定时接到突发性事故,我们也希望李先生体谅。”该负责人说。
  目前,李先生与槐荫区交警大队已达成谅解。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