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连破两起非法电鱼案
2014年04月1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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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张林 通讯员 亓波) 春季本是鱼类繁殖期,微山湖又处在禁捕期,但还是有些村民自制工具电鱼牟利。近期,微山县公安局高楼派出所连续破获两起非法捕鱼案,抓获4名嫌疑人。
3月18日晚,微山县高楼乡农民刘某某、邹某某不顾禁捕要求,划着小船携带自制的电鱼工具进入微山湖水域的一条河道内非法捕鱼。船上的手电筒亮光被高楼派出所巡逻民警发现,由于附近没有船只,两人趁夜色逃脱。经民警连续数日摸排,将刘某某、邹某某在家抓获。
而在此前,高楼派出所和高楼渔政站工作人员在微山湖水域执法巡逻途中,还将正在实施电鱼的徐某某、李某当场抓获。目前,徐某某、李某两人已被批准逮捕。据了解,微山渔业管理部门每年春季都设定禁捕期,今年禁捕期为3月1日至6月25日,期间将严厉打击在微山湖水域及贯通河道内非法捕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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