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子女,与父母同户口也应单独申请
2014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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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园园

  15日,在保障房申请过程中,不少市民对家庭成员的界定不是很清楚,导致填写“登记表”时出现错误。
  “大姨,您这份登记表填错了,您的儿子已经结婚,您一家和儿子一家应该分别单独申请。”在奇山街道办,工作人员在对一市民进行信息核对时,发现了这一问题。“你看,我和儿子、孙子都在一个户口本上,儿媳妇的户口在娘家,以我的名义申请保障房不行吗?”这位市民焦急地问,应该咋申请?
  现场,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详细地介绍,家庭成员是指家庭夫妇双方与同户口未婚子女,包括单身家庭,“您的儿子已结婚,他的家庭成员是他和他的妻子、儿子,您一家和您的儿子一家应该分别单独申请保障房。”随后,这位市民重新填写了一份“登记表”,并打电话让儿子带着相关资料前来申请。
  据了解,已婚的子女,即使和父母同户口,也应该单独申请。此外,如果同户口的未婚子女年满25周岁,既可以和父母一块申请,也可以作为单身家庭单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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