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口角,乘客遭人殴打抢劫
三人因涉嫌抢劫被刑拘
2014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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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侯艳艳 通讯员 王婷婷 宫凡奇) 醉酒男子乘坐公交被乘客绊了一下,两人发生口角。为教训乘客,男子打电话叫来朋友,对乘客一顿殴打,还抢走了乘客的财物。目前,三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刑拘。
  “我被人殴打,身上的财物也被抢走。”14日下午4点,莱山区望海派出所接到110报警,一名男子在莱山区滨海路10路公交车站点被三人殴打和抢劫。
  民警赶到现场后,30岁的王先生介绍,在10路公交车上,自己不小心伸腿绊了一名男乘客,酒气很重的男子当即破口大骂,两人就此发生口角。王先生说,这名男子称要找人收拾他,并要他小心点。
  王先生在海边一站点下车后,两名20多岁的男青年就等候在站点,在醉酒男子的指挥下,两人冲上去就对他一阵殴打,并将他随身携带的钱包和600元现金抢走。“只是发生点小口角,没想到竟遭到殴打还被抢劫了财物。”王先生气愤地说。
  民警立即围绕王先生提供的线索对男子所乘的公交车进行了调查,并通过公交车上的市民卡管理系统对当时乘坐公交车的乘客进行逐一排查。
  经过走访摸排、视频侦查和数据碰撞,警方最终锁定了涉嫌抢劫的三名男子的身份,并通过户籍信息找到三人住址,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武某和张某抓获。经审讯,三人如实供述了他们所实施的故意伤人以及抢劫钱财的犯罪事实。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某14日中午与朋友喝多了酒,在醉酒的状态下上了公交车,与同乘一辆车的王某发生冲突。由于酒精上脑,一时气不过,刘某就召集了两个朋友武某、张某,将从公交车站点下车的王某打了一顿,并夺走其财物当做“惩罚”。
  目前,刘某等三人因涉嫌抢劫罪被莱山警方刑拘。
  据望海派出所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带到派出所后已经醒酒,他对自己纠集朋友抢劫财物的行为后悔万分。
  “我们只是想教训一下他,没想到犯了抢劫罪。”刘某不断自责道,都是因为自己不懂法,才犯下这么严重的错误,还连累了朋友。
  民警介绍,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刘某和朋友的行为已经触犯抢劫罪,将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警提醒市民,喝酒出事的情况很多,朋友间喝酒需要适量,不要一味劝酒造成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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