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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津贴增发
2014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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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5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王文凯) 15日,记者获悉,从2014年1月1日起,乐陵市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发放对象为经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的、城市建成区外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根据文件规定,符合条件人员从到乡镇工作第3年起,在享受统一津贴补贴待遇的基础上,按月增发津贴补贴。在除市中街道外的其他乡镇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0元,此后工作每增加1年,月发放标准提高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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