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地方税务局旧城中心税务所:
“四结合”促进税收宣传
2014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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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鄄城4月15日讯(记者 陈晨 通讯员 于颂华) 首先税收宣传与纳税服务相结合。设立税收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即时解答纳税人疑问,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相关涉税政策,增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
  其次税收宣传与内外培训相结合。该所切实抓好内外培训,开展《小企业会计准则》、纳税风险管理等相关内容的培训测试,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对企业会计开展所得税汇算培训,通过举办纳税人培训讲座,提升企业财务人员的核算水平。
  三是税收宣传与税费源普查相结合。结合2013年税费源普查工作,引导企业自查并上门对企业进行纳税辅导,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征管质量。
  最后税收宣传与建设美丽乡镇相结合,加强宣传发动,确保动员到位,在税法宣传月期间,利用各种媒介、多种形式开展税收宣传,提高公众对税法的认知度、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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