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发生166起死亡事故  
共死亡50人,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均上升
2014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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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5日讯(记者 曹思扬) 15日,市安委会发布今年一季度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66起,死亡50人,数量和死亡人数同比均有上升。有3起事故存在瞒报的情况。
  今年一季度,青岛共发生工矿商贸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不含道路交通事故)29起,死亡29人,直接经济损失1740万元,同比分别上升525%、383%和383%;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32起,同比上升55.3%,直接财产损失192万元,同比下降84.3%,无人员伤亡。发生较大事故5起,同比上升150%,死亡21人。其中4起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8人;1起水上生产安全事故,死亡3人。 
  在工矿商贸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中,从事故类型看,机械伤害和起重伤害事故所占比重较大。一季度共发生机械伤害和起重伤害事故8起,死亡8人,占工矿商贸事故总量的27.6%;其次为高处坠落事故和车辆伤害事故,其中高处坠落事故7起,死亡7人,车辆伤害事故4起,死亡4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事故总量的24.1%和13.8%。 
  有3起安全生产事故存在瞒报的情况。如3月24日,青岛中南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在中阳智能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承建的李沧区振华路200号消防工程施工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致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企业瞒报,3月31日经市民举报后核实,并发现该项目存在违法分包行为。
  从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来看,违章操作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因。由于违章操作导致发生事故18起,占工矿商贸事故总量的62.1%;其次,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劳动组织不合理等现场安全管理缺失的现象也是导致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安全制度不健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从火灾场所分布情况看:宾馆、餐饮、商业场所及 职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为火灾多发场所,共发生火灾33起,直接财产损失31.99万元;厂企、物资仓库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所占比重最大,共发生火灾46起,直接财产损失140.37万元。 
  从火灾原因分析:电气原因、生活用火不慎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其中电气火灾30起,直接财产损失44.39万元;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10起,直接财产损失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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