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捡钱包,揣进自己腰包
女子昧下一千元,治安拘留10天
2014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4月15日讯(记者 刘腾腾 通讯员 刘子程) 城阳一女子在超市捡到他人钱包,却因贪念将千元人民币占为己有,本以为“赃款”可以安心地揣进了自己的腰包,不料民警还是找上了门。目前,该女子因盗窃他人财物被治安拘留10日。
  4月3日晚上9点,家住高新区河套街道某社区的孙先生夫妇到河套派出所报案,称半个小时前,两人在河套街道尚家沟社区某超市内丢失一个钱包,内有现金1000元。
  接警后,值班民警与夫妇俩一同前往案发超市,通过调取监控录像以及询问报警人,民警获知,当日晚8点18分,孙先生来到尚家沟某超市购物,在一处卖口香糖的货架上挑选口香糖时,不小心将夹在左胳膊内侧的钱包掉在地上,由于忙于购物,孙先生根本没有发现,随后就转到别的货架继续挑选。晚8点19分,一名大约30岁的青年女子经过孙先生刚才所在的货架旁,低头看了一眼地上的钱包,但并没有立即低头捡,而是付款后直接离开了超市。一分钟后,女子再次走进超市,买了一包口香糖并顺手将掉在地上的钱包捡走,付款后迅速离开超市。
  店老板称,这名女子经常到店里买东西,平时就在加工区里面的企业上班,但是他并不知道具体在哪家企业。经过走访摸排,4月10日,民警终于在河套街道出口加工区某电子企业车间找到了监控中的女子田某。一见到民警,心虚的田某就直接供述了自己捡到孙先生钱包后将包内1000元人民币占为己有的犯罪事实。田某告诉民警,当她看到钱包时,她本该通知收银台的工作人员保管,等待失主认领,但却一时贪欲膨胀,做了不该做的事情。
  日前,田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治安拘留10日。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