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还以为不是犯罪
莒县法院3年来审理24起涉毒案件,不少被告学历低误入歧途
2014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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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5日讯(通讯员 胡科刚 王祥滨 记者 王裕奎) 从2012年至今,莒县法院审理24起毒品犯罪案件。在对毒品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后,办案法官称,涉案人员文化水平低是重要的主观原因。
  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莒县法院没有审理毒品犯罪案件,2012年猛增至11件,涉案32人,2013年5件,涉案5人,2014年第一季度8件,涉案14人,且有迅速增长势头。24件毒品类案件中,贩卖毒品11件,容留他人吸毒7件,非法种植毒品6件,团伙犯罪7件。涉案被告人以青壮年为主,且学历多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
  据分析,引发毒品犯罪的主观原因,主要表现在大部分当事人学历偏低,文化程度不高,不知道毒品是法律规定的禁止非法使用买卖的物品,不知道禁毒法律法规。尤其是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被告人以为只是在帮助朋友,与犯罪无关。尤其是80后被告人在见到朋友吸食时,产生好奇,误入歧途,不可自拔,甚至以贩养吸,触及法律红线,最终身陷囹圄。
  作为审判机关,莒县法院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对累犯、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大、危害严重以及多次、大量贩出,向多人贩出,诱使多人犯罪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进行重点打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毒品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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