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安局、财政局在全市推行高层住宅配备消防应急自救箱
11月30日前完成40%配备目标
2014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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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泰安市公安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推行高层住宅配备消防应急自救箱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市385栋15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楼逐步配备消防应急自救箱,确保人民的生命安全。
  为做好全市消防应急自救箱的配备工作,市公安局、财政局制定措施,要求各县市区通过居民自购为主、财政适当奖补为辅的办法,选取部分社区作为试点,在4月30日前,完成试点社区的配备工作。然后以点带面,于11月30日前完成40%的配备目标,逐步推进配备工作。同时,鼓励建设单位为申报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高层住宅楼配备消防应急自救箱。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来抓,尽快启动配备工作,要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配备消防应急自救箱的重要性和政府财政补贴政策,鼓励引导群众配置消防应急自救箱。各县市区公安机关特别是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开展推进消防器材进家庭活动,搞好示范小区建设,作为消防应急自救设施的宣传培训阵地,深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培养消防应急自救设施使用明白人,并利用消防安全体验室组织居民开展体验活动,使居民熟悉使用方法,确保应急箱的作用深入人心。对于开展宣传培训的费用,各县市区财政应给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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