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发布高毒农药禁令
2014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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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5日讯(记者 郭延冉 通讯员 郭增辉) 记者从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莱芜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禁止销售使用高毒农药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销售、使用六六六、滴滴涕、除草醚、毒鼠强等33种高毒农药,禁止向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使用氧乐果、三氯杀螨醇、涕灭威(神农丹、铁灭克)等19种高毒农药。
  通告明确指出,通告发布前在售的高毒农药,农药经营者须在4月30日前自行清理。逾期未清理的,农业部门将会同工商、公安、质监、安监等相关部门集中进行清理。市政府规定,经营农药产品,须到所在区农业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产品不得销售。农药经营者在销售农药时应准确记录购药者信息,并明确告知其安全使用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用量、时间、方法使用农药,不得随意扩大农药使用范围、改变使用方法、增加使用剂量和频次,严禁使用高毒农药。未满安全间隔期的蔬菜等作物禁止采收上市。
  对违反通告、继续销售使用高毒农药的单位和个人,由农业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依法没收违法销售使用的农药及违法所得,并给予罚款。对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的农产品,依法予以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莱芜市政府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销售、储存、使用高毒农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3000元—5000元奖励。举报电话:12316。受理举报单位对举报人情况予以保密,保证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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