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医疗费实行联网结算
结算范围为莱芜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2014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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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5日讯(记者 王浩奇 通讯员 宋广杰 闫道举) 记者近日从莱芜市人社局医保处获悉,为缓解离休干部资金垫付压力,缩短医疗费用报销周期,更好地方便离休干部就医结算,自今年4月1日起,莱芜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实行联网即时结算,即时结算范围为全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据悉,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实行联网即时结算后,全市范围内的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全部对离休干部放开,他们可持《离休干部医疗证》任选1家定点医院就诊。需门诊治疗的,可自选2家公立综合性医院作为门诊定点医院就医,门诊定点医院每年可以变更一次,由所在单位持变更申请到莱芜市医保处备案即可;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可就近选择1家医疗保险联网结算医院住院治疗,离休干部住院时,定点医院要当日与医保经办机构联网确认,因证件不全等原因当日不能确认的,须在3日内完成确认。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结算数据上传后,定点医院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呈报要求,每季度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结算。
  离休干部就医时,执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有关规定。在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离休干部本人不负担,据实报销,超出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定点医院联网即时结算只限莱芜市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及异地就医医疗费用,仍先由个人垫付,按原办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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