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一季度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公布
枣庄获44万生态补偿金
2014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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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4月15日讯(记者 李泳君 杨兵三) 15日,山东省公布山东一季度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及17市生态补偿具体额度,其中枣庄名列16,获得44万元生态补偿金。
  山东省环保厅公布的数据显示,山东省2014年第一季度大气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共计7029万元,其中考核得分最高的聊城市生态补偿资金额度为950万元,分数最低的烟台为32万元。枣庄市以44万元的金额名列第十六名。根据山东省日前印发《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以各设区的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等四类污染物季度平均浓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污染物浓度以微克/立方米计。
  据了解,PM10和PM2.5一直以来都是枣庄大气质量主要污染源。15日18时,枣庄市8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中3个监测点为轻度污染,5个监测点为中度污染,污染物以PM10和PM2.5为主。其中山亭的最近24小时PM10含量最低,为每立方米150微克,市中区政府监测点最近24小时PM10含量高居榜首,为每立方米255微克。
  据公开数据显示,枣庄市2013年第一季度PM2.5含量平均值为每立方米139微克,2014年第一季度平均值为每立方米131微克,有所改善。PM10含量2013年第一季度平均值为每立方米210微克,2014年第一季度平均值为每立方米233微克,每立方米平均含量较去年增加23微克。同2013年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含量相比,2014年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含量略有改善,每立方米平均含量分别减少3微克和4微克。枣庄考核得分2.20分,根据生态补偿金计算方法,枣庄共获得生态补偿金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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