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向企业索贿受贿
省检察院出台措施加强对非公企业的保护
2014年04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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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云云     

  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围绕中央、省委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提出了30条具体服务措施。
要平等保护
非公企业发展

  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尤其小微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检察机关将加强对这类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加大力度打击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在项目审批、证照核发、税收征管等环节,向企业索贿受贿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优化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环境。
  省检察院相关人士介绍,国家工作人员在项目审批、证照核发、税收征管等环节给非公有制企业设置障碍,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我省提出要创造国内领先的营商环境,对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司法保护,激发它们的活力十分必要。
  此外,检察机关将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等权益的法律保护,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破坏环境
除了判刑还要赔偿

  检察机关将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司法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坚决查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等犯罪。
  同时将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正确履行生态保护职责,依法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防止以行政罚款代替追究刑事责任等问题。建立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类案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监督纠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
  检察机关将建立健全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的工作机制,对重大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以前对此类案件比较注重刑事处罚,对犯罪分子以打击为主,而环境资源得不到修复。建立健全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的工作机制,就是说,犯罪分子除了要被判刑,还要根据对环境的破坏程度承担赔偿责任,以用于修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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