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落实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系列惠民政策
集中解决部分优抚对象住房难
2014年04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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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3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安红芬) 23日,记者从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将开展优抚对象“千户安居工程”活动,10月份前为部分优抚对象集中解决住房难问题。同时实施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等系列惠民政策。
  根据计划,社会救助方面,2014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60元和400元,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500元和600元。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以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县(市、区)达到50%以上。市、县建立临时救助长效机制,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给予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城乡低保对象分别达到当地城乡人口的4%以上,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保持在70%以上,敬老院法人登记率达70%以上。
  养老、福利方面,市级要建设一处以收养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为主要功能的大型市级老年人养护中心,全市新增养老床位6000张、改造床位3000张、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6处、新建农村幸福院80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全覆盖。
  此外,将建立优抚对象门诊补助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提高住院费报销比例;开展优抚对象“千户安居工程”活动,10月前为部分优抚对象集中解决住房难问题;开展“文明殡仪工程”,筹建集守灵、吊唁、食宿等为一体的德州市殡仪服务中心,取消社区内设置灵堂、吊唁等殡仪活动,一切殡仪活动都集中到市殡仪服务中心举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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