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立法应重在提供更多公共资源
2014年04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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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3日讯(见习记者 刘光斌) 对于全民阅读,有一种呼声就是立法。而据了解,虽然全民阅读立法在2013年便已列入国家立法计划,但目前仍处于调研起草阶段。
  “作为图书馆来说,我们自然非常欢迎这部法律,使图书馆的管理、财政投入、权益及责任做到有法可依。”市图书馆馆长刘玉湘说。
  山东前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房艳春认为:“阅读立法,不应该只是对读者阅读量的强制规定,而应该将重点放在提供更多公共阅读资源,提供更好的文化服务上,比如建立更多公共图书馆,提高馆藏量,让每个人可以享受到更多免费书籍。”
  房艳春说,文化宣传部门还可尝试举办一些创意的阅读比赛,设置有趣味的答辩化解,并设立专项资金对优胜者予以奖励,充分调动市民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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