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年月登记错老人少领一年补贴
2014年04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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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4月23日讯(记者 韩微) 22日,家住枣庄市市中区的魏大爷向记者反映,因登记养老金信息时出生年月和身份证信息不统一,在领取退休养老金时就比别人少了210元钱。      
  据魏大爷介绍,因为家庭原因,原本1942年出生的他在身份证信息采集时出生年份被推后到了1943年,但在填写一些个人信息时,还是习惯性填写真实的出生年月,所以当年在养老金信息中,他的个人信息还是用的真实出生年月。“后来我原单位负责养老金的同事说个人信息必须按照身份证上的内容填写,所以在信息确认中我又将信息填写成了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魏大爷说,因为近几年来企业退休基本养老金不断调整,不少政策内的老同事都已经领了比自己高的养老金,本以为2013年的时候自己也达到享受政策的标准了,但没想到在查询养老金发放金额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得到2014年他才能够领取政策补贴金。
  原来,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凡是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0元、60元和100元。其中,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190元、100元和200元。若同时具备这两项条件的退休人员,就可以重复享受。不过,《通知》还明确规定,对于养老金领取人年龄的判定还是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1942年出生的魏大爷在2012年便满70周岁了,按理说在相关政策推出时,老人便可以领取到这共计210元的调整养老金,但只因在之后确认信息时按照身份证上的出生年份登记,老人只能到2014年才可以享受到政策补贴。
  而采访中,人社局工作人员也介绍说,因为不同的原因,许多市民往往会有身份证年龄、档案年龄和真实年龄三种个人信息,虽说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往往要求以身份证信息为准,但在处理养老金问题上,个人档案资料才是最后的执行标准。“关于老人出生年份信息更改情况,可由他本人跟原单位进行协商。”人社局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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