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散流车” 交警开22张罚单
2014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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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7日讯(记者 吕修全 通讯员 李世成) 25日,《关于调整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正式实施。当天,交警在海滨路、青岛路查纠违规驶入禁区的散流物体运输车65辆,开出22张罚单。
  日前,威海市交警支队制定《关于调整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划定市区连林岛路—环海路(不含)—菊花顶路—北山路—安海路(不含)—益海路(不含)—远遥墩路—环海路(不含)—大连路—火炬路—世昌大道—科技路—环山路(不含)—海峰路—青岛路—上海路(不含)以内区域,为散流物体运输车辆禁行域,《通告》自4月25日开始实施。
  25日上午不到半小时,在海滨路与海兴路交叉路口,交警三大队民警拦下10几辆散流物体运输车。在这些车中,多数司机称并不了解《通告》,也有司机称所属单位虽已开会通报,但未办理《通行证》。10时许,一辆装载土方却未加盖篷布的货车被民警拦下,司机被处罚款200元、记3分。当天三大队累计查纠65辆违规车。
  在青岛路上,交警三大队民警仅一个多小时就开出了22张罚单。民警介绍,交警已就《关于调整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逐一通报各货运企业,但仍有单位没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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