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用“驰名商标”宣传将被罚
枣庄9家名企忙“换装”
2014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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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4月27日讯(见习记者 张龙) 5月1日起,“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将不得出现在商品外包装上。24日,记者从枣庄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获悉,枣庄市企业已经开始应对商标法的新规定,市内企业从商业宣传、产品包装进行整改,各大超市从采购入手,提前做好了准备。
  据了解,全市拥有“华润”、“愚公移山”、“帝豪”等9件中国驰名商标,有“兖矿国泰化工”“华海建材集团公司”等67件山东省著名商标,主要涉及水泥、化工、机械制造等多个产业。市工商局商广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设立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初衷,本意是为了给商标提供更为特殊的法定保护,既不是为了确认其商标的市场影响力,也不是为了让商标权利人获得市场垄断特权,而是保护商标并防止混淆和消费误导,避免商业欺诈行为的发生。但一些商家为加大宣传,将其作为一种营销手段,完全于当初国家设立保护制度的理念背道而驰。
  记者采访到市内某酒业有限公司的宋经理,他说:“我们公司在年前已对相关的商业宣传、产品包装等进行了整改,去掉了‘中国驰名商标’字样。”记者走访了杨宁超市乐园店、大润发等超市发现,包装上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已不多见。大润发超市客服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接到公司总部的通知,超市从4月19日开始已拒收包装上有“驰名商标”字眼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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